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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5-09-08 文章來源: 瀏覽次數:3490 |
一部智能手機、一本駕齡超3年的駕照、一臺車價超10萬人民幣使用年限不滿5年的本地牌照汽車,在司機端補貼大幅減少前,只要擁有這三樣基本“裝備”,不管接入哪一家專車平臺,不少專車司機都能輕松月入過萬,羨煞旁人。 而假如依照10月10日發(fā)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治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治理辦法》)的劃定,光有上述“裝備”已遠遠不夠,必需還得有《道路運輸證》、《道路運輸從業(yè)職員從業(yè)資格證》,并為乘客購買相關保險,按規(guī)納稅。 最樞紐的是,專車司機想要拿到《道路運輸證》,車輛使用性質需要登記為出租客運,也就意味著,車輛的報廢年限就變成了8年。此外,《治理辦法》還劃定專車司機3年內每年駕照的12分都必需沒被扣光,且只能接入一個專車平臺。 目前,近90%的專車為私人車,且多數接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車平臺,假如《治理辦法》進行“模擬測算”,這部門專車司機最高可能要被罰6萬元。 “我本身就是兼職的,有空時賺些外快,假如車子8年就要報廢,那我肯定不開了,本錢太高了,即是自己倒貼錢,燒油找人聊天。”一位兼職開了半年多專車的司機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什么樣的車才能作專車 作為專車司機,首先你得有輛車。根據這次宣布的《治理辦法》,這輛車肯定不能是私人車,這也是專車新政從起草到如今征求意見以來,最為堅持的一條。 專車司機胡師傅有一輛奧迪A6L,因為工作需要常常外出見客戶,公司還會給一筆數量不小的油費補貼。 “天天送孩子上學后到上班之前,我能接上1到2個專車訂單,放工之后假如沒事的話也能接幾單再回去;有時候公司沒什么事情,也會出去接接活。開專車有補貼,油費公司又報銷了,固然接的單未幾但賺得還行。”胡師傅對自己的專車兼職頗為滿足。 和胡師傅一樣,《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此前曾采訪過的多名專車司機都表示,包括滴滴、Uber(優(yōu)步)、易到用車在內的專車平臺,旗下近90%的車輛都是私人車。“不答應私人車開專車,那專車平臺去哪找那么多車,肯定做不起來。”一名專車司機曾這樣對記者說。 但根據《治理辦法》第十二條,擬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車輛,由車輛所有人向服務所在隧道路運輸治理機構提出申請,車輛使用性質需要登記為出租客運,申請車輛需要安裝具有行駛記實功能的車輛衛(wèi)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值得留意的是,按照現行的《機動車強制報廢尺度》,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8年,這意味著想要開專車,就需要改變汽車的使用性質,而報廢年限就變成了8年。這一硬性劃定可能將直接把兼職賺油錢的私人車車主,擋在專車這個行當“門外”。 不外,畢竟多久報廢還有商量的余地。根據《治理辦法》,詳細車輛尺度、營運年限和車輛標識,由設區(qū)的市級或者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分,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fā)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按照《治理辦法》劃定,在知足了第十二條的要求之后,道路運輸治理機構會給符合前提的車輛發(fā)放類型為預約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證》。 那假如胡師傅等專車司性能夠接受各地制定的細則,就都能順利拿到《道路運輸證》嗎?并不是。 詳細原因是,若各地人民政府對專車配置數目有劃定和要求,則道路運輸治理機構需要依據其劃定和要求對車輛發(fā)放《道路運輸證》。也就是說,假如當地政府以為專車車輛太多已經對城市交通產生影響,即使車輛知足上述諸多要求也有可能拿不到《道路運輸證》。 假設胡師傅沒拿到《道路運輸證》仍繼承兼職開專車,會有什么后果? 按照《治理辦法》,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流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治理機構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專車司機要考證 即便《道路運輸證》順利得手,專車司機還得過自己這關。 首先,作為一個有3年以上駕齡的司機,需要在最近3年內每年駕照的12分都沒被扣光,酒駕等重大交通事故記實當然也是不能存在的。 自己說了不算,為了證實自己的車技和開車素質,準專車司機們還得拿到公安部分開具的無危險駕駛違法犯罪記實的證實。 知足上述要求的司機們才能提出申請,經由相應的考核并且合格后,才能拿到由所在地設區(qū)的市級道路運輸治理機構發(fā)放的種別為預約出租汽車的《道路運輸從業(yè)職員從業(yè)資格證》。 按照《治理辦法》第二十三條劃定,專車不得同時接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運營服務,也不能像出租車一樣巡游攬客。 如今的司機開專車一般都會裝兩到三個專車APP司機端,滴滴生意不好或補貼未幾的時候就開Uber,Uber的獎勵低了就換滴滴,轉換本錢較低。但按照《治理辦法》的劃定,選擇當滴滴的司機就不能再開Uber,反之亦然。 假如專車司機違背《治理辦法》,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或同時接入兩個及兩個以上網絡服務平臺的、駕駛員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絡服務平臺,提供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治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這樣看來,未來如何爭搶專車的題目估計有得滴滴、Uber頭疼了。 參加完相關專車公司提供的司機崗前培訓、日常教育,將個人和車輛信息進行報備后,終于能持證上崗的專車司機還得把自己收入的一部門拿去繳稅,并且為乘客購買相關保險。 只可惜,司機們最關心的詳細交多少稅、保險尺度如何,這次的征求意見稿里面并沒有做出說明。 此外,專車司機需要使用符合劃定的出租汽車計價器,并在行程結束后向乘客出具相應的出租汽車發(fā)票。 對于專車乘客而言,好動靜是,專車司機的行為得到了進一步規(guī)范。假如司機在接單過程半途甩客或者故意繞道行駛;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違規(guī)收費;不按照劃定使用文明用語,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不按劃定出具出租汽車發(fā)票等行為都是要被罰款的。 但是高品質服務的“代價”是,專車運價將實行政府指導價或市場調節(jié)價。專車經營者要公道確定運價結構和水平,實行明碼標價。此外,上述《治理辦法》還對網約車經營者低價推銷和獎勵、促銷等行為作出劃定,要求實行市場獎勵、促銷等行為應符合相關法規(guī)劃定,并提前10日將方案向社會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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